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OA登陆 企业邮箱
行业动态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动态

《兰州市物业企业信用等级评定规定》(试行)出台

发布时间:2018-03-13 11:07:14浏览次数:来源:editor


物业企业服务好不好,信用等级说了算。为推进物业服务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物业服务市场秩序,规范物业企业经营行为,构建诚信守法的行业环境,2017年8月19日,兰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制定并出台《兰州市物业企业信用等级评定规定》简称《规定》,对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采集和评价进行规范,而有效的信用等级证书可作为物业企业市场准入和参与物业托管项目招投标的重要依据。

信用等级评定涵盖以下七大内容

《规定》所称信用等级评定,是指对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行业标准,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等情况进行的评定活动

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主要包括七项内容:承接物业服务项目的基本信息;物业服务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物业服务项目星级标准落实情况;物业服务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等主要管理人员诚信守法情况;遵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等情况;建立物业服务投诉处置机制及投诉处理情况及其他相关情况。

信用等级分为五个级别 60分以下定为A级

按照《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实行百分制分级评定。

共分为五个级别,分别为:AAAAA级、AAAA级,AAA级,AA级,A级。而级别与物业企业评定得分挂钩,最终得分在95分及以上的,评定为AAAAA级企业;85分~94分的,评定为AAAA级企业;75分~84分的,评定为AAA级企业;60分~74分的,以及新成立的物业企业或初次备案的入兰企业评定为AA级企业;60分以下的,评定为A级企业。

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采取动态化管理模式。在每年申报时,由市、(区)县两级物业主管部门协同物业协会落实企业申报的企业相关信息及相关变更信息,确定企业本年度信用等级。

信用等级证书就像企业的“身份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

有下列10种违纪行为之一直接评定为A级

在信用等级评定中,一旦物业企业上一年度有以下违纪情况者,首次申报或年审时直接评定为A级企业。

10种情况分别为:

1. 在信用等级评定中,弄虚作假的;

2. 未按有关规定履行物业项目承接程序,擅自进入物业小区从事经营活动的;

3. 未按有关规定履行物业企业退出程序,擅自退出物业小区,或停止物业服务,或拒不移交物业用房和相关资料的;

4. 超越信用等级承接物业管理业务,或将一个物业服务小区内的全部物业服务委托给其他企业的;

5. 物业管理服务活动中,骗取、挪用、截留专项维修资金的;

6. 出租、出借、转让信用资格证书的;

7. 与物业管理招标人或者其他物业管理投标人相互串通,以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

8. 本年度管理服务区域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9. 因物业服务企业责任,引发重大群体性或越级上访事件,严重影响到社会稳定和正常社会秩序,造成恶劣影响的;

10. 经物业协会、市房产局认定的其他严重失信或不良行为。

有下列四类行为之一将列入诚信档案“黑名单”

诚信,是企业生存之根本,也是物业企业管理的参照标杆。

《规定》明确,对拒不上报信用信息,拒不参加信用等级评定的;连续三年信用等级评定均为AA级的;连续两年信用等级评定均为A级的;伪造、涂改信用等级证书等行为的物业企业,将列入兰州市物业管理诚信档案“黑名单”,在市房产局和物业协会网站及媒体中予以曝光,并限制其承接新的物业项目。

取得《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证书》的企业,每年可正常参与物业服务招投标活动。五A级、四A级的企业,在评先评优等活动中予以优先考虑。



原文链接:http://gansu.gansudaily.com.cn/system/2017/08/20/016792211.shtml

联系我们
  •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临夏路35号
  • 电话:86(931)8484 410*8800
  • 传真:86(931)8435 660
  • E-mail:pf@gspeifeng.com

扫码关注我们
 
QQ在线咨询
售前咨询热线
86(931)8484 410*8800
售后咨询热线
86(931)8435 660